2016届毕业生学历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安排
各系(部)、2016届毕业生:
2016届毕业生今年学历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共分四批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只对学历注册为毕业的学生进行学历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
1、2016年5月13日之前,计财处完成毕业生费用结算(结算后欠费学生名单将在5月15日后发到各系部),学生处和教务处完成留校察看处分学生清理。有遗留问题的学生必须在2016年5月27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如欠学费的学生必须在这之前到计财交费,有“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撤销留校察看期手续,技能等级证书“不合格”的必须到系部提交技能等级证书)。否则将不能在第一批进行学历注册。
2、2016年6月8日之前,2013级(叁专)及2011级(五专)学生务必将顶岗实习手册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各自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3、2016年6月12日下午6点之前,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登录;公选课教师完成滞后毕业学生的公选课成绩登录。
4、2016年6月13日至14日,教务处进行毕业生成绩审核。
5、2016年6月15日至17日,教务处对毕业学生进行毕业审核,然后对审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学历注册并制作第一批毕业证书。
6、2016年6月24日至26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2016年6月26 日发放毕业证书。
二、第二批(对学历注册为毕业和结业的学生进行学历注册并发放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1、2016年6月26日下午6点前,计财处完成毕业生费用结算,学生处和教务处完成留校察看处分学生清理。
2、2016年6月19日成绩解锁。6月19日至6月30日下午6点之前,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完成毕业班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补登;公选课教师完成滞后毕业学生的公选课成绩补登。
3、2016年7月1日,教务处进行毕业生成绩审核。
4、2016年7月2日,教务处开始进行学历注册(毕业和结业)并制作第二批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5、2016年7月9日,教务处发放第二批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叁、第叁批(2016年9月下旬,对学历注册为毕业和结业的学生进行学历注册并发放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1、2016年9月12日下午6点之前,计财处完成毕业生费用结算,学生处和教务处完成留校察看处分学生清理。
2、2016年9月16日下午6点之前,教务处完成成绩审核。
3、2016年9月17日开始,教务处进行学历注册(毕业和结业)并制作第叁批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4、2016年9月27日之前,教务处发放第叁批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四、第四批(2016年12月下旬到2017年1月中旬)
2016年12月下旬到2017年1月中旬,为学历注册为结业且在重修重考和公选课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对未进行学历注册的学生学历补注册并发放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教 务 处
2016年5月4日